【天津】天津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公示調整6歲及以下兒童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07-25 11:30:36
為促進兒童醫療衛生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規范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2〕1170號)和市衛計委等5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兒童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的意見》(津衛辦〔2018〕22號)的要求,擬調整我市6歲及以下兒童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現將有關事項公示如下:
一、醫療機構執行范圍。全市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包括中央駐津醫院、部隊醫院、武警醫院、企事業單位醫院,以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行新公布的項目價格。
二、調整項目范圍。按照《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2012年版)》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對 6歲及以下兒童的“一般治療操作”和“有創診斷”中技術勞務價值較高的部分收費項目,在現行標準的基礎上加收15%。(具體見附件)
三、調整醫保支付標準。已納入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項目,按照調整后的價格同步調整醫保支付標準。
四、公示時間:自2018年7月24日至7月30日。如對公示內容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與市發展改革委價格綜合處聯系,聯系電話:23142258,23142217(傳真),聯系人:文忠。
2018年7月20 日
相關附件
公立醫療機構6周歲及以下兒童部分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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