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關于印發《甘肅省省級醫療服務項目 價格(2017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06-27 10:56:52
省管醫療機構,各市州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衛生計生委、人社局:
現將《甘肅省省級醫療服務項目價格(2017版)》印發你們,請貫徹執行,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甘肅省省級醫療服務項目價格(2017版)》適用于全省公立醫院。
二、《甘肅省省級醫療服務項目價格(2017版)》中的項目價格為最高限價,各地、各醫療機構應結合當地財政補助、社會承受能力及醫療機構實際情況下浮執行,按低于上一級醫療機構的原則確定具體醫療服務價格。
三、嚴格按照《甘肅省省級醫療服務項目價格(2017版)》規定執行,自覺規范收費行為,及時報送相關收費數據,切實做好價格公示和宣傳解釋工作。
四、各級發改(物價)、衛生計生、人社部門要加強聯系,密切配合,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全省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政策,共同做好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工作。
五、《甘肅省省級醫療服務項目價格(2017版)》于2017年8月26日零時起實施,同時廢止與本版規定不符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文件。
省發展改革委 省衛計委 省人社廳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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