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12-23 10:27:58
在長部省屬公立醫院,各市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按照國家發改委、國家衛計委、人社部《關于推進按病種收費工作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68號)和我省《關于推進我省按病種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湘發改價服〔2017〕710號)的安排和要求,在實行遴選病種、編制病種編碼、制訂臨床路徑、摸底調查基礎上,經精準測算、病歷核查和專家論證,形成了我省106個病種收付費標準,現就推進按病種收付費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病種收費標準
1、根據前期對摸底調查醫院收集的106個病種歷史費用數據和實時費用數據,充分結合各病種臨床路徑、醫療機構類別、功能定位、分級診療、合理醫療費用增長率等因素,統籌考慮醫保基金支付能力和患者負擔水平,并參考外省同病種費用標準等情況,按照“有激勵、有約束”的原則,研究制定了我省結節性甲狀腺腫等17類106個病種收費標準(詳見附件1)。此標準為在長部省屬公立醫院收費標準,各地發改、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不超過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可根據當地實際,具體制定本地二、三級公立醫院執行的病種收費標準。
2、按病種收費標準包括患者住院期間發生的全部費用,即患者入院,按病種治療管理流程接受規范診療最終達到臨床療效標準出院,整個過程所發生的診斷、治療、檢驗、檢查、手術、麻醉、床位、護理、藥品、醫用耗材等各項費用。其中“終末期腎病”為患者確診后進入腎替代治療(血液透析、腹膜透析)過程中每月所發生的診斷、治療、檢驗、檢查、藥品、醫用耗材等各項費用,不包括患者在治療期間發生并發癥或其他伴發病而需住院治療的費用。
3、按規定列入“除外內容”的耗材,以及患者自愿選擇單人間、套間以及特需病房,其床位費超出省發改委《關于重新公布在長部省屬公立醫院病房床位價格的通知》(湘發改價服〔2017〕1012號)規定的雙人間病房標準的部分,可單獨另行收費,這兩部分不計入病種收費標準。除此之外,醫院不得另收其他費用。
4、實行按病種收費的,不再按項目收費,醫院可不再向患者出具“每日費用清單”。按病種結算的醫療費用,醫院仍應按現行規定向醫保經辦機構傳送項目費用等信息。
二、明確醫保支付政策
1、參保人員在在長部省屬公立醫院發生的列入按病種收費管理的病種費用,醫保按照該病種收費標準結算,不設起付線,由個人和統籌基金分擔(詳見附件2)。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結合本地按病種收費標準水平和醫保基金實際支付能力,在不低于在長部省屬公立醫院統籌基金支付水平的基礎上,制定本地二、三級公立醫院上述病種費用的醫保支付政策。
2、按病種收費管理規定可另行收費的耗材費用,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按醫保有關政策規定結算(詳見附件3)。
3、對患者自愿選擇單人間、套間以及特需病房,其床位費超出普通病房雙人間標準的部分,不計入病種收費標準,由患者自行支付。
4、列入按病種收費管理的病種費用和可另行收費的醫用耗材費用(最高支付限額標準內),全額納入大病保險合規費用范圍。符合職工大病醫療互助費、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政策,以及符合醫療救助政策的醫療費用,繼續按相關規定執行。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原有大病保障病種,在106個病種范圍內的,按照本文件規定收付費標準執行,自負部分不再納入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范圍;不在106個病種范圍內的,繼續按照原有保障政策執行。
三、建立進入和退出機制
1、凡接診符合臨床路徑準入條件的病種,包括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一律納入按病種收費管理,并實施臨床路徑管理(《105個按病種收付費病種臨床路徑》由省衛生計生委另行發布),醫療機構不得以變換主診斷等方式規避臨床路徑管理?!敖K末期腎病”實施腎替代(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治療按國家衛計委制訂的相關規范與臨床路徑執行。
2、患者在同一次住院治療過程中,需要實施病種中兩個及以上病種主要操作/治療方式,或因合并癥、并發癥、患者病情較重、體質特殊等原因,導致實際診療路徑明顯偏離規定臨床路徑等情況的,可退出按病種收付費,仍按項目收費、醫保按原付費方式結算。
退出按病種收付費應及時告知患者,并報醫保經辦機構核查。
3、嚴格控制按病種臨床路徑管理的負變異率(負變異率為主診斷和主要操作/治療方式符合106個病種,而因各種原因未納入或未完成按病種付費管理的病例數,與主診斷和主要操作/治療方式符合106個病種的病例總數的比值),在長部省屬醫院的負變異率不得超過20%。
四、強化按病種收付費工作管理
1、各相關醫療機構一是要切實加強本院按病種收付費工作的領導,科學制訂方案,規范工作管理,強化組織實施。抓緊建立健全實施按病種收付費的進入和退出機制,同時,將按病種收付費的相關規定、費用標準,及時告知患者。二是要確保醫療質量、合理診療。不得因實行按病種收費推諉患者;不得以不影響主診斷和主要操作/治療方式的合并癥、并發癥等為由,對符合按病種結算政策的患者拒不執行按病種收費政策;不得無故縮短患者的住院時間、減少病種臨床路徑或規范化診療方案規定的診療項目與服務內容,損害患者的利益;不得通過處方外購、院外檢查或門診處方、門診檢查等方式轉嫁病種規定范圍內醫療費用,增加患者負擔;不得以串換診斷或分解住院、分解醫療費用等方式套取和騙取醫保基金。三是要切實抓好控費工作,對實際費用超出病種收費標準部分,由醫院自行承擔;對實際費用低于病種收費標準的結余部分,作為醫院的業務收入留用。四是要嚴格按照省衛生計生委的要求,加強醫院病案管理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執行統一的疾病診斷和手術操作分類編碼,加強對醫務人員住院病案首頁填寫規范化培訓,并指定專人負責相關病例信息及時、規范地上傳至省衛生計生委指定的按病種收付費管理信息系統。五是要將按病種收付費實施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調整內部分配制度,調動相應科室、醫護人員實行按病種收付費的積極性。
2、醫保經辦機構要將按病種收付費實施情況納入協議醫療機構協議管理,對認真執行按病種收付費管理政策并且負變異率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及時足額撥付醫保補償資金;對不切實落實按病種收付費政策,負變異率控制不達標的扣除相應醫保補償資金。同時建立相關考核指標,考核結果與年度履約保證金的返還相掛鉤。對拒不執行按病種收付費政策或嚴重違反有關規定的醫療機構,暫?;蛉∠鋮f議醫療機構資格。
3、發改部門要加大對按病種收費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大對醫院實施臨床路徑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將按病種收付費納入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體系,嚴密監控醫療服務質量,加強對病種費用變化、服務效率、服務質量的評估和監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定期向社會公開按病種收付費公立醫院診治相關病種的費用水平、個人負擔及考核監管等情況,引導患者合理就醫。
本通知自2017年12月31日起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有關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向省發改委、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反饋,相關部門將根據收集反饋的問題對政策進行調整、補充和完善。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