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關于南寧市婦幼保健院感覺評定等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批復
發布時間:2017-10-10 16:42:22
南寧市婦幼保健院:
報來《關于感覺評定等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收費的請示》收悉。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第五批)的通知》(桂價醫〔2017〕38號)的有關規定,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院感覺評定等醫療服務項目最高價格按附件核定的價格執行。
二、新增醫療服務項目的臨床應用應嚴格按照衛生計生部門的規定執行。在項目“除外內容”和“說明”中未明確規定可另行收費的,一律不得向患者收費。
三、你院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價格公示并向患者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同時,應堅持患者自愿選擇原則,確保患者可自行選擇傳統的其他方法的醫療服務項目。
本批復自下文之日起試行至2019年7月9日止。本次核定的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中,此前已有批復價格且與本批復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批復為準。
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南寧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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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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