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又一省明確規定:鄉鎮衛生院被允許配備CT等乙類設備,全國看齊?!
發布時間:2017-05-18 15:20:19
《湖北省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發布,其中明確提出,要加強中心鄉鎮衛生院設備更新,允許其配備CT等乙類設備。 按照相關劃分,乙類大型設備包括:X線電子計算機斷層掃描裝置(CT)、醫用核磁共振成像設備(MRI)、數字減影血管造影X線機(DSA)、醫用電子直線加速器(LA)、單光子發射型電子計算機斷層掃描裝置(SPECT)。 在我國現行規定下,甲類大型設備須經國家衛計委批準,乙類大型設備須經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批準,才能配置。 如今,隨著分級診療的推進需要,這一局面有望得到改善,乙類大型設備在基層醫療機構有望迎來難得的市場機遇。 湖北省在新出臺的《意見》中提出,要重新規劃設置中心鄉鎮衛生院(以下簡稱“衛生院”),促進人力和設備資源向衛生院集中,努力把衛生院建設成為縣域醫療分中心。
實力較強的衛生院可按照二級綜合醫院標準進行建設,也可增掛縣醫院分院或“××縣第×人民醫院”的牌子。 衛生院要向縣醫院靠齊,而《意見》也要求,各縣政府應統籌安排資金,加強衛生院設備更新和信息化建設,允許符合條件的衛生院配備CT等乙類診療設備,以提高衛生院整體服務能力,確保“大病不出縣、常見病不出鄉鎮”。 此外,衛生院還要優先加強急診科(室)、內科、外科(普外)、婦產科、麻醉科、功能檢查科等科室技術力量配備和硬件建設。與這些科室相關的醫療器械也有望迎來新市場機遇。
實力較強的衛生院可按照二級綜合醫院標準進行建設,也可增掛縣醫院分院或“××縣第×人民醫院”的牌子。 衛生院要向縣醫院靠齊,而《意見》也要求,各縣政府應統籌安排資金,加強衛生院設備更新和信息化建設,允許符合條件的衛生院配備CT等乙類診療設備,以提高衛生院整體服務能力,確保“大病不出縣、常見病不出鄉鎮”。 此外,衛生院還要優先加強急診科(室)、內科、外科(普外)、婦產科、麻醉科、功能檢查科等科室技術力量配備和硬件建設。與這些科室相關的醫療器械也有望迎來新市場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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